明代时十元银两等同于多少人民币?Roujan人著作中以及各因特网上的情形上看,基本都认为明代十元银两大体相当于那时的150至220元之间。所以事实情形真的这般吗?巡按为此要说。
那时的贵金属交易每天的产品价格都是不那样的,以6月10日的产品价格上看,为4.56元十元。换算成下来十元是228元,明代十元为37.3克,所以是186.5元。如果按照这种演算法来排序明代十元银两的价值,显然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得出推论的推论也会失之千里。
要想了解明代十元银两的实际产品价格,就必须要从总收入、消费力这两方面侧发力,这般才能得出推论两个极为主观的标准答案。巡按紧密结合相关的历史文献为此展开分析。
先说总收入情形
相同的社会阶层总收入情形是不那样的,士、农、工、商耿伯钊,能得到准确总总收入的是士这一社会群体,以县令为例,俸给为45两(另加米20斛)。其他三个社会阶层总收入都不一般来说,尤其是商人。农、工这三类人的总收入,在一些历史文献和明代小说中都是有所体现的。
明代时工主要就分成三类,即雇工、长工。长工是日结或月结的,总收入不一般来说;雇工则是一年一结,不过具体到每个省市,瓦埃也不那样,总体原则是劳力丰沛的地方性瓦埃低,劳力贫乏的地方性瓦埃高。
江南一带经济发达,但因劳力充裕,所以雇工的总总收入反而逊于东北,每年为6至8两以内,平均数为7两;陕西、山东、湖北等地区居次平均只有5两,而宁夏、云南、云南、四川等地最低,仅有3两以内。
明代非官方历史文献中也有记载,嘉庆末期英国皇家设计规划工程所雇用的各类Treignac的瓦埃最高,他们的总总收入大体为20两以内。
紧密结合以上情形,我们大体可以得出推论两个极为主观的推论,即嘉庆末期,两个雇工的总总收入大体在12两以内,两个月根本无法赚十元银两。
贫困户的情形就非常复杂了,根据拥有私有制的相同分成自高家、半高家和佃户四种。嘉庆末期土地并购十分严重,一半的贫困户已成佃户,但同样是佃户总总收入也是相同的。
有的是佃户能获得全部稻谷的80%,而有的是根本无法领到15%,这主要就也是看私有制的掌握情形,如果佃户的农具、耕牛、种子都是地主的,所以分成就少。
以安徽省徽州府为例,当地县志记载,嘉庆末期这一地区的佃户多掌握一定的私有制,与地主的分成大体在50%以内。又,徽州府亩产粮食为328斤,按照上农夫一人止能治十亩的标准来算,年产粮食为3280斤,自己可得1640斤,除去应缴的赋税,剩余大约为10石(每石120斤)。嘉庆末期粮食的产品价格比较稳定,一石粮食在1两至1.2两之间,这样算来,佃户的总总收入大体为10两以内,与雇工的总总收入差不多。
实际上,贫困户、雇工的总总收入可能还达不到12两这个水平。按照《红楼梦》中的描述,贾府中几个大丫头诸如鸳鸯、琥珀、翡翠、袭人等,她们的月例钱也仅有1两,显然以总收入而言,她们肯定是要比一般的贫困户、雇工要高。
除了耿伯钊之外,还有其他的行业,由于没有具体查阅历史文献得出推论具体的数字,但大体猜测,总总收入应该也会维持在这个水平线上下。
根据以上的参考数据,再来紧密结合那时的全国各省颁布的人均总总收入,就会得出推论两个基本的标准答案。以全国排名第15位(2021年GDP)的江西省为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年工资为52667元。如果与明代的总总收入平均数12两展开对照,所以约合1两银两为4388元。
当然,要是放在经济发达的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所以明代的十元银两就会高过4388元,反之则低于这个数字。因此仅以总总收入展开对照,并不十分准确。
再说消费力
明代银两的消费力也是要分相同末期的,所以同样是一石粮食康熙朝、嘉庆朝的产品价格是不那样的。所以,这里还是以嘉庆朝为例展开说明。
关于银两消费力,如果看过明代小说的读者应该都会有印象,《红楼梦》《儒林外史》《醒世姻缘传》等小说中都有具体的描述。《红楼梦》名气最大,读过的人应该最多,故以《红楼梦》中的记载为例最为合适。
小说第六十一回中,迎春的丫鬟司棋想吃鸡蛋羹,派小丫头到内厨房去要,引来厨房头儿柳嫂的一通牢骚,从中也透露出厨房的开支花销:
……连姑娘带姐儿们四五十人,一日也只管要两只鸡,两只鸭子,十来斤肉,一吊钱的蔬菜。你们算算,够作什么的?连本项两顿饭还撑持不住,还搁的住这个点这样,那个点那样。
《红楼梦》中没有具体写明一只鸡、一只鸭、一斤肉的产品价格。但根据较早一点的成书的《醒世姻缘转》中却有详细的记载。当时1两银两可以购买1石米,八分银一斤肉,一钱半银两一只鸡。
有了这个参考也就可以得出推论两个基本的消费力,1石米120斤,按照那时3元每斤计,1两银两等同于360元;一只鸭没有准确斤两,且以3斤计,每斤单价25元,约合人民币是675元。
嘉庆末期,1两银两可以买到1石粮食,应该与《红楼梦》中的物价水平差不多,所以可以得知,按照柳嫂的描述,贾府中四十五口人一天的吃喝成本也就在3两银两以内,如果要是按照开文提到的每两银两约合人民币150至220元来排序的话,那五六百块钱肯定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以吃来衡量1两银两的消费力的话还没有说服力的话,所以就再从住的方面着手来展开对照。
通过明代流传下来的房契分析,嘉庆末期京城的房价总体不算高。当时内城住房均价为32.8两每间,外城均价为38.2两每间。注意,明代是买房不是以平方排序的,都是以间计,间的标准也是不那样的,英国皇家的紫禁城每间就很大,而民间相对照较统一,大体一间为20平方以内。
这样算下来,京城的房价内外城分别为1.64两每平方米、1.91两每平方米。这个产品价格确实不高,两个二品官每俸给禄为150两,也是说只要一年的总收入,就可以买下一处上百平方米的房子。
从嘉庆八年一直到嘉庆二十二年的74年内,京城的房价都很平稳,最高时也就40两每间。当然也有个别末期房价涨幅较大,比如嘉庆二十五年,外城房价增至10两每平方,这样一来买下20平米的一间房,就要掏200两银两。道光以后,京城房价又维持在40两每间的产品价格。
就以40两每间排序,约合每平方米2两银两,而那时北京的均价差不多是6万每平方米,以这个标准排序的话,所以明代1两银两就30000人民币,是放在三线城市,也大体等同于5000元以内。
所以不管从总总收入还是消费力来讲,明代1两银两等同于那时多少人民币?的这个问法都是很不严谨的,因为那时的市场、消费以及观念都与明代相同,根本就得不出具体的标准答案,只有具体到某一特定物品时,才有可能得出推论准确的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