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7月1号起中国公安部明晰要求全省各省市公安分局都能同时实现跨县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业务流程如下表所示:
1、申领人随身携带户口本或原身分证到省(省辖市)内下述公安分局户口询问处录入人口数重要信息,并完全免费摄制兰虹照片。
2、人口数重要信息恰当此信的,立案询问处立案后,还需要收集申领人人脸重要信息,列印《身分证申领提出申请表》。
3、申领人在《身分证申领提出申请表》上盖章证实,缴纳身分证明阿尔布津,申领《身分证申领凭据》和收费项目发票。
4、20个休息日后申领人随身携带《身分证申领凭据》,到异地公安分局询问处申领身分证明。
另外,中国公安部明晰以下三种未予立案跨县办理手续提出申请:
1、因长相特点发生较大变化(整形或意外事故等导致支离破碎),且身分证在案人脸重要信息无法证实身分的;
2、有不当信用风险历史记录的,包括假造、假造、进行买卖、套取、套取、盗用住户户口本、身分证、证件、驾照和进行买卖、使用假发票的相关人员,以及国家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共享资源互换网络平台发送的不当信用风险历史记录相关人员。
对于以上三种情况,扔然要回异地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最后,中国公安部还规定,公安部门应自国民递交《身分证跨县立案提出申请表》之日十日内派发身分证;人烟稀少地区,办理手续时间能适度缩短,但Montbron严禁超过十五日;有条件的地方,能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颁证周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