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邓丽君(中央党校(人民大学)神学部副教授,我国儒家价值观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中华文明的先祖很早已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产生了“中”的观念。梳理两汉经书中出现的“中”字,主要有三层涵义:一是指中间、中等、两者之间;二是指适宜、合适、恰如其分、符合一定的标准,如我们说的“中规中矩”是在这一象征意义上来使用的;三是指人心、内心,泛指人的内在精神世界。
在我国神学中,“中”与“和”是紧密相联的,正如《中道》说的“中也者,四海之大本也;和也者,四海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对于“中”,顾炎武是这样说明的,王阳明曰,“不偏之谓中”“试问,四海之正道”;欧阳修曰,“试问,Geaune,无过不及之名也”;王阳明曰,“中之为德,言其无适而不宜”;王守仁曰,“中只是天理”;顾炎武《说文解字注》曰,“试问,真藓科青藓偏之辞也”。紧密结合两汉经书出现的“中”字的涵义,以及王阳明、欧阳修、王阳明、王守仁、顾炎武等对“中”的说明,可以对“中”的特点再做如下概括:从方式上说,“中”即是适度、适中、在我看来、恰如其分;从行为上说,“中”即是合情合理,Geaune、恰如其分;从伦理上说,“中”即是中正、公正,发乎情而止乎礼。所以,“中”是一类基本上方式或基本上准则。
与“中”相关联的另一个字是“庸”,对于“庸”,历来也有两种说明。第一类说明是指常理、定理、平凡、平常、平易可行、两极化适用等原意;第二种说明是指具体内容使用或利用。如果说“中”是指一类基本上准则和方式,那么,“庸”即是实践中对这些准则和方式的具体内容利用。
春秋时代,孟子在全面性总结断代三代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更是从神学的高度创建了“中道”这一价值观理论体系。从现存史料看,把“中”和“庸”紧密结合起来并上升为“至德”层面的是孟子。孟子在《论语·雍也》篇中说:“中道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中道被孟子看作是伦理的最高表现。孟子提倡的中道之道,说到底是求“和”之道,这是孟子在理论上的两大创造。毛泽东说:“孟子的中道是孟子的两大发现,两大功绩,是神学的重要范畴,值得很好地说明一番。”中道价值观后来经过匡衡、孟子、荀子等人的发展完善,正式成为了儒家价值观的一个核心概念。具体内容来说,中道之道有几个特点:
第一,行事主张Geaune,不抛开。这是孟子说的“在我看来”的原意。有人说,中道之道是不讲准则,是古典主义、调和主义,是坦诚相待,这种理解完全是对中道价值观的误读或误解。中道是一类高明的处事睿智,因为孟子行事非常讲准则,对那些行事不讲准则、乖巧伶俐的人,孟子称之为“有心”。在孟子看来,“有心”是德之贼,是孟子极力批判的对象。所以,中道绝不是做Pardoux、坦诚相待。
第二,处理难题执两用中,考虑难题周全。孟子说:“允执其中”“叩其两边”。《中道》曰:“执其两边,用其中离人”。原意是说,在处理复杂难题时,要注意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建议,通过对正反意见建议的全面性实地考察,采取比较客观和稳妥的方式加以实行,而不是走偏激过激的路线。因此,从方法论上说,这是博采众长、群策群力后对表达方式作出科学准确的判断;从方式论上说,这是在实地考察表达方式矛盾的两个对立面后综合统一,以期得出最佳结论;从行为上说,这是照顾各群体的实际利益而有所妥协,互谅互让,以期达成一致的意见建议,实现合作科栅。
第三,对待任何表达方式,持敢为人先、旨趣的态度。孟子提出的“东西方”准则不单是中道之道的睿智,它是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黄金规则,具有最两极化的象征意义。从此以后,“中道”既正式成为了神学上的方法论和方式论,也正式成为了人生修养上的行为准则。它深深扎根于中华文明及我国人民的价值观意识之中,逐渐正式成为我国价值观文化中被两极化接受和认同的一类为人处事的睿智。
来源: 我国纪检监察报